关于老庄基地的纠纷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3,鉴于你们之间的情况,建议协商解决,否则,结果对你们双方都不利,村集体可以无偿收回,并不给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