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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您好帮我看下,我可以申请民事再审吗?

您好帮我看下,我可以申请民事再审吗? 我在去年遗产纠纷案二审中请求为我姐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并请求为她收入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做相关调查取证,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获悉这两项工作都应在一审法院申请完成,当时只得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6个月后,根据父亲抚恤金案的庭审,发现现在抚恤金案的被告,继她前年在遗产纠纷案的起诉状中编造当年父亲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后,现在她又编造出当年父亲办理遗嘱公证的“事实理由”又一新的版本。我有证据证明她这两个办理遗嘱公证的版本都是在说谎!
我觉得弄清父亲当年为什么原因要办理遗嘱公证,这非常重要,因为这涉及父亲当年有没有被人利用和上当受骗,而且有证据表明她与我父亲再婚并非为感情而是为钱而来。
有法律人士认为,从庭审笔录的来源、表现形式和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来看,庭审笔录和对方的答辩状,符合书证的本质特征,请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一条,我可以在上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6个月后提出再审申请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17……(上海)
提问时间:2014-07-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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