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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有1处21米长7.2米宽的厂房,拆迁时政府要按500元1平方赔偿给我

我有1处21米长7.2米宽的厂房,拆迁时政府要按500元1平方赔偿给我 我有1处21米长7.2米宽的厂房,拆迁时政府要按500元1平方赔偿给我,我坚决不同意,当时负责我们这几户的人为了拆迁进度,对我说:找点依据看能不能多给我点。于是我就把老家的建房证拿到了我的厂房用,他们也把建房证拿到了大会上研究,每次研究都有镇政府主要领导和村里主要领导以及村里的生产队长,拆迁组的成员34十人研究了34次,最后才决定按照我房子的面积折半给我(当时拆迁规定1处宅基地赔偿给拆迁户是236.6平方),他们明知房产证不是我厂房的,为了拆迁进度才给我折半的,当时我为了这点房子就同意给政府签订了合同协议。而事情过了3个月了我的房子也让他们拆了,政府又说我的合同没有依据要作废,请问他们这是毁约吗?我要是起诉能胜诉?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7-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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