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你好,根据你的咨询,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之前属于同居关系,虽然法律不支持同居期间的身份关系,但是对期间的财产关系是可以视为共同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来解决。你提到的经过了经过公证的车辆归男方,实际上属于你对男方的赠与,经过了公证的赠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虽然机动车登记证书还是你的名字,但车辆属于动产,交付就生效产权就归男方了,只是你应当履行过户的义务。
其次,如果你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赠与公证是在被欺诈的情形下做出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该赠行为,但是应当在公证后的一年内提出,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过了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了。也就不可以主张撤销该赠与来取回该车辆了。
最后,你还可以与男方协商,车子还是过户给男方,但是由男方给你一定金额的补偿来解决该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并采纳为最佳答案。
要看公证的内容,
可以要求取回车辆,车辆并未变更登记,可认定归你所有。
您好,要看公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所有权还是您的,建议协商处理。
要求取回车辆,车辆变更登记,可认定归你所有,还要看你当时的公证内容
协商处理
你好,你们公证书公证的内容是什么?
1、你公证说愿意把车子过户给他,属于赠与合同公证,赠与合同并且公证,不能撤销的,虽然没有过户,根据法律规定也不能撤销;2、但是有下列情况可以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没有上述情况,你不能撤销赠与,对方要求你履行过户手续,你应该协助;
公证赠与是不能撤销的。
你好,如果公证的内容没有写明是不可撤销的公证,你有权撤销公证。
一般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但你这种情况撤销不了,因为已经实际履行了;
要看公证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你好,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机动车属于动产,虽然机动车登记证书还是你的名字,不影响。
但如果你的赠与是在被欺诈的情形下做出的,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可以起诉该赠与取消。可以取回该车辆。
不能要求返还,按公证书可知你将车赠与男朋友,且已签订协议公证,车已交付,所有权归男朋友,车子在你名下登记,并不当然属于你
因为你公证书上已经写了你愿意将车过户给他,所以你的车基本上属于没希望要回来了。
您好!经过公正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你们可以协议新合同进行公正。
答:不能在取回。
依据公证书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