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前房屋公证给女儿,继母有永久居住权吗
您好!
可以做这样的约定,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女儿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父亲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房产证上是否已经变更成为女儿一个人的名字,以及以后女儿想处理房产(比如买卖、租赁等),继母不配合怎么办的问题。
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有效。属于预留遗嘱的行为。最好保护直接过户给女儿。
属于法律行为!。。。。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1、可以这么办理,但是为了保护女儿的权利,建议将房产及时过户;
2、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处理;
3、这类案件我们办理过很多,你也可以来电咨询或来我律所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