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宋律师您好:
我于2003年在公司参加工作今,除2003年至2007年全额发放,2008年只发到当年的5月份,2009年发放了14次,2010年至今发放了10次(从2009年至今有多次发放是通过银行打卡完成的),现在跟老板提工资的事,他就一直不接电话,也不说理由。我(包括别的员工)领工资从未有工资条,也无签字一说,至今也无劳动合同,请问能否拿到剩余工资?如何去做?
再就是,在2003年来公司前,我的养老保险以前工作单位已给予交足,请问现在的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缴纳(2003年至今),不过我的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现在都在2003年以前的单位。恳请宋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
祝安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iue……(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1-24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