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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人工作时死亡算工吗

给个人工作时死亡算工吗 2010年11月份去的天津溏沽,是给个打京才工作两天不知什么原因就死亡了,他有冠心病但没有过发病,在去那之前还上班呢,工友去找他时就没有了呼吸,请问这样能得到赔偿吗?他是经别人联系去的,这个有责任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华(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11-24 09: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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