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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二婚一方死亡后,要把财产分给没来往的前子女吗?

二婚一方死亡后,要把财产分给没来往的前子女吗? 请问,我爸爸病逝了,一直是我和妈妈照顾。 爸爸之前在农村老家有过一房媳妇,育有3个子女都已经工作,从未对父亲尽过赡养义务,也没来往过。但是房子写的是爸爸的名字(是我妈妈和爸爸共同根据工龄才分到的,而且一人一半的钱买),那现在房子和死亡补偿金要分给那3个子女吗?(房子也没卖 ,不知道该用什么总价分)谢谢律师百忙中能给点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落寞水儿(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11-2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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