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你好,这个一般不可以。社保缴费信息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证明。
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证明
你好,一般不可以的。但社保缴费信息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证明的。
你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能证明被告在户籍所在地之外有经常居住地,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户籍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住所。但如果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呢?司法实践中要求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被告在经常居住地满一年以上。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缴费证明等;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受害人同事、朋友的证人证言等。司法实践中,暂住证是证明经常居住的常见证据类型之一。
你好,律师不可以。
你好,律师不能
你好,建议你咨询主管部门。
很难的,一般是可以作为证明的
方便时 可以将你手里的证据材料 带过来 我看看 在想办法 如果你知道其身份证号 也可以一起去派出所 查询 试试 还是有机会的
律师能用调查取证其户籍信息 可能有经常居住地证明
可以作为经常居住地信息;
如有疑问,可来电。
可以查到缴费信息但无法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