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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协议离婚二年有多,离婚时协议将房子留给十四岁儿子,房子男方在使用,孩子的抚养权随我,我和孩子在外租屋住,男方没有支付过相应的租金给我,一个月给四百元做为孩子的生活费,现在物价高,我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困难,曾经我向男方提出要相应的租金及生活费,未果.现我反悔,想要回50%的产权,可以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法院起诉男方,我该从那些方面着手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为之叹气(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7-24 15: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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