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咨询
没有依据。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学校没有权利拒绝下发国家助学金,你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学校的违法行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没有依据,建议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