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个问题:就是我家新房是我老公在2007.11月签订了商品房订购确认书
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个问题:就是我家新房是我老公在2007.11月签订了商品房订购确认书 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个问题:就是我家新房是我老公在2007.11月签订了商品房订购确认书,并付了保证金3万元(实为他向亲戚借款后共同还但无借还条了)。2008.04.30我们领的结婚证,而在第2天即5.1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又支付了首付4万元和其它1些费用。同年6月我俩1起签字在银行办的按揭。而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11.03月,证上所有权人只有我老公1人名字,共有情况空白。备注:1.除了办按揭是我俩名,其它均是我老公。2.结婚后他工资主用还贷,我的主家用、装修家电(我外地人,以上费用主用他的名义)。3.10年5月准备生孩子我辞职停止在单位的工作、但间断在家自由接些设计工作有些收入后来都用于家用及支持老公创业。而后期房按揭余款主要他支付。请问这种情况,1房产所有权怎么界定的?2老公有权自主卖掉此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4-07-23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