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配偶与他人同居闹离婚,受害者请求赔偿与孩子的抚养权
配偶与他人同居闹离婚,受害者请求赔偿与孩子的抚养权 两人结婚8年,我在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孩,从此在他家里照顾小孩和照顾他的父母,他则在外边赚钱,很少在家,小孩从小都是我带的,结婚前两年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到第三年是我又怀上一个女孩,然后老公想要男孩所以就协商打掉,过了不到一年我又一次怀孕,怀的也是女孩,因为老公一直想要个男孩,所以怀孕5个多月后我又迫于家庭压力在他的陪伴下去医院打胎,而且这时候和老公的关系已经不好了,我那时候只是一心想着给他生个男孩来给我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所以我一直忍让,可是我一直没能再怀上,老公也从开始的偶尔回家到不回家了,后面我发现他在外面有女人的,而且还光明正大的和别人一起同居,而我却一直在家照顾女儿和他的父母,而且还自己做生意赚钱养家,女儿的生活他很少参与很少关心,这几年他对我更是不闻不问,昨天法院送来转单说他要求离婚,而且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我每个月还要给他300的生活费,他没有给予我任何的精神损失,而我现在该如何去胜诉要他赔偿我精神损失和女儿的抚养权?他与那女的同居那女的自己和前任共同拥有一个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琪(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4-07-23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