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打伤了到单位滋事的人致其轻伤,需要负什么厂责任?
打伤了到单位滋事的人致其轻伤,需要负什么厂责任? 感谢诸位律师对我前一个问题的回复!!!现在情况有了新进展。具体如下:一天下午,上班时间,另外一个单位的职工郝某,喝酒后到我单位,先恐吓单位司机致单位司机离开,后被我单位职工劝回家。随后又来到我单位,我单位职工怕他闹事,关上门不让他进来,于是他爬门(铁栅栏门)要进来。队长刘某对其进行劝阻,郝某隔着门一拳打到队长刘某的眼眶。队长刘某开门与其厮打在一起,致郝某眼部受伤。郝某家人赶到,报警,郝某眼眼已做手术,鉴定为轻伤二级,生活无影响。在郝某做鉴定前后,多次与郝某沟通,想私下和解,郝某不同意,现在也不同意。队长刘某由于压力过大导致脑血栓,正在治疗中。问:
1、现在能不能走取保候审,警察说要取保候审就要双方先达成和解,是这样的吗?
2、如果实在不行,能不能走保外就医,或者有其它的方法,人先不被拘留?
3、单位规定,如果判刑,可能就要被辞退,有没有不被判刑的可能,需要做什么工作?
4、对方郝某需要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h940……(天津-大港区)
提问时间:2014-07-23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