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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现在我有1个事情弄不明白,也很想听取多方建义,现在向您救助
律师您好!现在我有1个事情弄不明白,也很想听取多方建义,现在向您救助 律师您好!现在我有1个事情弄不明白,也很想听取多方建义,现在向您救助。我女儿为原告,本月十8号收到法院判决书,我在婚前为女儿卖了1辆车,是我刷卡,是写女婿名下。现法院这样判的:原告方为被告购买的车1辆,因婚前己登记在被告名下,且原告亦无其它证据否认系赠与,应当认定为赠与行为,在未予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原告不能向被告主张返还车辆。现在我想用我的名义起诉要求返还购车款可以吗?本身被告是过错方。谢谢您的答复,让您费心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4-07-22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