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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持刀伤人,医疗费用

持刀伤人,医疗费用 我家与邻居纠纷,对方用随身准备好的菜刀和镰刀,到我家来,将我的家人两个砍伤,一个头部伤口4mm手部伤口4mm。另一个砍在手背上5mm,断了2个肌腱和2个血管,伤了一个肌腱。现在两人都在医院住院。地方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出发条例将凶手拘留15天,处罚1000元。这样的处罚公平吗???现在的医疗费用对方没有出一分钱,怎样才能让对方出钱治疗?可以起诉对方现支付一部分医疗费吗??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xi……(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09-03-1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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