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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国企单位小区改造如何操作?

国企单位小区改造如何操作? 目前我单位小区急需改造,但由于是上市公司,土地性质归属不能变,本单位又没有资金,拟与我单位另一有资金实力的公司共同开发,开发的楼盘,一部分供职工使用,剩余部分对外出售。问题:对这种小产权房,国家有没有新的限制,如何从法律环节解决剩余楼盘(在燕郊)的销售问题?谢谢专家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生查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09-03-16 11: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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