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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蓄意占有他人财物

蓄意占有他人财物 几年前在北京认识一个男人,之后住在一起,后来我因有事回了温州,之后就分开了,但我因人不在北京,他把我的衣物证件以及一些财物全都占为已有,其间曾向他索要过多次,他总是以在外地出差或是等空了再说拖脱我,前些天我再次问他,他说我跟他分手了所以我的东西他处理掉了,之后就把我的手机拖了黑名单,各种联系方式都拒绝与我交流,因为其中有很多东西对我于我来讲非常重要。所以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事情是在北京发生的,我现在人在家里(温州),能异地报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152……(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4-07-21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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