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因铁路施工方未文明施工,造成过路人摔伤致残,我们将如何索赔?
因铁路施工方未文明施工,造成过路人摔伤致残,我们将如何索赔? 2014年3月30日,我父亲(73岁)骑电瓶车外出洗澡后回家,在路过小区路口的宁西线施工现场时,因对方没有文明施工:坡路上路面挖破,路面全是泥浆沙子,没有提醒标志。造成侧滑摔倒,致使我父亲右腿胫骨和腓骨粉碎性骨折。后由邻居和现场施工人员扶起并跑到我家通知,当时我弟弟急于将父亲送医院救治并未报警,铁路施工方人员随同去医院。住院半月后医生建议回家养伤,住院期间和后续的治疗费用全由我们自己支付,由于摔伤位置特殊不好痊愈,且父亲年事已高,至今已有四个月仍未愈合。由于长期卧床已造成我父亲双腿肌肉萎缩。医生说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养伤期,期间不排除二次手术的可能。目前没上诉,我们将如何索赔?索赔金额如何组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愤怒无助的人(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4-07-21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