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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的不负责任,让养老保险带来了烦恼!

因公司的不负责任,让养老保险带来了烦恼! 2008年4月-2009年8月的养老保险单位钱扣了,实际上没有交去. 人力资源部门回应给予从2010年延续缴纳相应年限养老金,但 我仍然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高人指教。谢谢!1、请问中途空缺年份的养老金是需要我自己补缴吗?2、其间的滞纳金与相关利息需要谁承担?3、我还会受到哪些影响?4、现在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也要缴养老保险,会产生哪方面的冲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xf388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22 23: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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