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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 我在上个月和朋友一起租了房子,租房子时是押一付三,一年的合同,但是只交了2个月的房租1700元,签合同的时候租金和押金我朋友出了1500,我只出了200元,但是签合同的是我,这是我朋友要我签的字,当时我不肯签,她非要我签,我也没有想太多就签了字,可我只住了2天就不住回家了,她还在住,现在刚过了一个月她说房子不想住了要退租,现在开始问我要损失费,损失费用一人一半,但是房东告诉我在我走后她就带了一个人跟她一起合租,跟她合租的人给了她500元租费,现在她不租房子了,但是房东说押金850元不能退还,其他水电费,物业费,网费一概不收,房东人也很好没有要她赔偿违约金,但是现在她要求我赔偿她的损失费,我应该赔偿吗,她说如果我不赔偿就找房东把合同拿来找律师告我,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卡布奇诺23……(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4-07-2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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