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地村委会不给开具证明材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地村委会不给开具证明材 各位律师好,我是山东人,老公江西人,结婚后户口迁入了江西。婚后育幼一女,因感情不和于今年6月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归我抚养。
    现在我带着判决书和原户籍地开具的户口准迁入的相关材料去村里办手续,但是因为村长是我老公爸爸,村长只允许我自己的户口迁出,孩子的户口不给迁出,手续卡在这里不给我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老公是户主,不是公公,户口本在我手里)?
    我直接带着材料到镇上的派出所去办理迁出手续可以吗?还是说一定要村里开证明?
如果实在不行,请问委托律师办理该类事宜要怎么办?多久时间?时间我很关注,因为我是专程来办理的,呆不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ehul……(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4-07-21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