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我男朋友认识,相爱,双方父母都同意了,1起同居了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没有赔偿
双方仅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分开即可!法商衡律师团队为你解答!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