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土地证办理共有纠纷以及继承问题
关于土地证办理共有纠纷以及继承问题 原告:欧定东(我家公)被告:欧定华(家公的哥)
双方是兄弟关系,于85年土改时,派欧定华为代表去招标,标得地皮一块,当时两兄弟父母健在,一起抚养,由欧定华作为家中长子管钱,负责家庭一切开支。1995年在原有一层楼的情况下,共同出资加高了两层楼(目前三层),1996年双方协商去律师事务所签共有协议,协议内容写清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共同出资建房。并在原有的房产证欧定华名字上根据协议加多欧定东的名字,土地证因为种种原因,欧定东没来得及去办理加名共有。于2014年7月18日提出土地证增加欧定东名字,欧定华一口咬定欧定东没出钱,不同意加名。请问该如何诉讼?另外有一块集体土地,土地证是两兄弟母亲名字黄爱莲,黄爱莲共生两子四女,两子合资在此地皮上建了七层楼,一楼共有,各自三层,女儿出资,请问继承问题又是如何?请尽快回答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法律求救人(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4-07-19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