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临时安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临时安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是这样子的,我参加了学校的三下乡队伍,来到了湛江雷州,到现在遇到了强台风。因为学校比较旧,学校校长要求我们临时撤离学校,因为来这之前我们签订了安全协议书,如果我们在学校出了事,学校要负责。于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强行赶我们走,说出了校门有任何事都与他们无关,我们争取过,但校方这边一定要赶我们走。但台风已经来临,我们的学校离城里的旅店又有段距离,没办法撤离。于是,我们重新与校长签订了一份新的协议,内容是,我们自愿留在学校,如出生命安全意外,与该学校无关。这份协议是逼不得已才签订的,算不算是霸王条款呢?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望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22584……(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4-07-1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