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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个人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实际公司使用欠租金未还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个人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实际公司使用欠租金未还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新开公司未注册前同工业园以个名义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同时在注册时使用的租赁合同是由三位股东以个人名义同工业园签署的(做少了面积)。后来也都未加盖已注册公司公章。实际公司在使用,现经营不善欠工业园十个月的租金早已违约。公司所有设备还在工业园厂房,已停产十个月。现工业园要起诉我本人,不是公司法院会受理吗?工业园同时要求所欠的每个月租金按合同约定的收取每日千分之五滞纳金,法院会支持这么多吗?本人是公司法人,我现在可以通过什么法律流程终止同工业园以个名义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否则现公司其他股东也不管,设备也不要放在工业园,一直在算我个人租金无法承担。急!敬请高手出奇招!合适可以委托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wes.y……(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7-18 15: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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