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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法院补充调查时,是否应该宣布延期审理并再次开庭?
法院补充调查时,是否应该宣布延期审理并再次开庭? 合议庭开庭审理过程中未说明需要法院补充调查,休庭时未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2个月后,通知原告,法院进行了补充调查,口头告知调查的内容结果。
最后宣布隔3天,宣判。
这样有问题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delhpi(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07-18 13:29
周斌律师
2014年07月18日 13时46分
对法院的调查情况也应该进行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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