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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急急急···生命不等人···

求助···急急急···生命不等人··· 我因为宅基地侵权案件去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第一次法院给我的答复是按照土地管理法16条这个不是属于法院管,所以我找到镇政府但他们根据国土资源局的答复说我的宅基地权属明确就是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16条这个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申诉(1我有宅基地使用手续2对方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我的院墙和宅基盖的房3村里镇里承认宅基地是我的,给我出具情况说明并注明宅基地权属归我没有争议,关于我申请的赔偿由法院裁定)


第二次去法院说不能立案,我让他出具不立案说明,他们答应给我出但几天后又不出

第三次法院说因为被告方儿子是法院法警队临时工,让我们写申请,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们去别的法院立案,但我们不想,法院以此理由拒绝给我们立案
现在这个事已经9个月了,没有任何进展,我妈妈因为这个事气的肺癌脑转移,我现在真的无路可走了,请好心人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5277……(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4-07-17 12: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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