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分户供暖改造
分户供暖改造 我们楼今年实行分户供热改造,据哈热办发【2006】10号。
二提报材料说明
1.供热单位在改造楼栋走访热用户签字记录,热用户同意率应达80%以上。的规定。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楼二楼以上的都不同意改造,原因是50-80以上的老年人居多改造海的搬动家具所以不同意改造,还有的拍破坏现有的室内装修所以也不同意改造,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本法规的第八条的规定。他们已经联名上书到了供热公司不同意改造而且联名书中有破坏室内家具,岁数大了不方便等字样。
法规第八条:用热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分户供热改造工作,不得无理阻碍改造工程的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有碍施工的应自行拆除自行恢复。
请问律师:这些不同意改造人员已经违反了本规定,那么我们这些一层的住户想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强制对本楼进行改造?如果可以有胜诉的希望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ljacq(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7-17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