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可以拒付或反诉
追问:您好,对方律师说因为已经签了书面合同,就得按书面合同执行,口头承诺是没有用的。书面合同上面有一条规定2014年7月15日前结清转让费用,如未洁清,甲方有权收回超市。所以甲方一口咬定要执行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第二天,我就发现超市有很多过期商品,打电话给甲方让他过来处理。他说他在外地出差,几天回不来,后来再打就是关机状态。他说安排个人带我们半个月,我打电话给那个人,那个人说搬家脚扭到了,过几天再来,就一直没来。签合同时他承诺一天营业额1500-2000元,但是现在一天500元左右。他说是每个人经营能力不一样。他现在说给我三天时间考虑,要么把尾款结清,要么他就收回超市转让给别人。请问我现在有什么方法可以维权?
回答:发合同来看看
追问:转让方(甲方):李长林
受让方(乙方):邓建辉
房东(丙方):钟业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蔚然锦和超市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天河区东圃珠村中东下街3号的超市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并重新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该超市的产权人为丙。丙方与乙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2019年6月30日止,月租为2800元人民币。
三.超市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2014年7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确保超市转让给乙方之前无任何债务问题,乙方接手经营前该超市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超市,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超市的装修损失费。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方签名
附近: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三.甲、乙、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回答:这是顶手费,无法追究甲方
追问:之前一天交订金的时候,订金单上面有写乙方违约,订金不退回,甲方违约双倍偿还。(约定是口头约定(就是上面所述的三条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的。这个有用吗
回答:要证明有口头约定
追问:他自己也有承认,但是他说那个是没用的。他的律师朋友就让他把过期的商品盘点清楚,按价赔偿。那这个可以作为依据吗
回答:这个不是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