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非本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问题
非本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问题 律师,您好!
想向您咨询下,我有亲戚,是中国公民,夫妻俩在澳大利亚工作,现在想买
国内的房子,不做按揭,一次性付清。
但是没假期,两人又无法回国,想找个人代签购房合同,听售楼
部说,购房合同是谁签署的,以后产权证不能够做自己的名字,只能做签署人
的名字,若想把产权证做回自己名下,还得花过户费用。售楼部还建议,让对
方做公证,但
是在国外,做公证要到大使馆,像堪培拉,或者悉尼,这些大城市才有大使
馆,
挺不方便的,请问,写一份委托书寄回来,委托别
人代签,房产证先搁置不做,待日后等有假期的时候,回国来做房产证,可以
做自己的名字吗?(担心到时候房产证只能做购买房产合同时签署人的名字,
这样一来又得花钱过户)委托书是否具
有法律效应?要怎么做委托书?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46075……(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11-2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