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是有效婚姻吗?或者是算的上是可撤销婚姻吗?应该怎样处理呢?
这是有效婚姻吗?或者是算的上是可撤销婚姻吗?应该怎样处理呢? 我是1980年出生的,今年34岁,娘家是河北省。2000年19岁的我在安徽打工认识了比我大17岁的老公。我未达到法定婚龄领不到结婚证,他家托人给我办了具有虚假资料的身份证(即,除姓名和照片真实外,家庭住址和出生明月日都是假的,证是当地公安局发的)用这个身份证直接落户在他家户口上。利用虚假资料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顺理成章领到了结婚证。(为了隐瞒比我大17岁的事实,他把当时的老身份证的1963年涂改为1968年,也就是说结婚证上他的年龄与二代身份证和更正后的户口本不符吵吵闹闹经过了十年,2011年我们分居了,我带女儿在外打工,他一年只给一两千块钱,破裂的感情无法维持,我提出离婚他不肯。现在我准备回老家生活了,请问我该怎么样结束这痛苦的婚姻?这属于有效婚姻吗?能不能算得上是可撤销的婚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四季彩虹(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4-07-13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