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合法面积的认定
房屋合法面积的认定 律师好!我是长沙县星沙镇的,今年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内,根据拆迁公告上按长沙市征地拆迁实施办法即第103号令和长沙县征地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补偿。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外嫁女按1人140平方,2人180平方,3人280平方进行补偿,我想请问外嫁女一说是否侵害了外嫁子女(户口单独列开,未迁出原户籍所在地)的合法权益。另103号令中明确了房屋合法面积的认定是根据国土部门下发的建房证上的面积为准,103号令与指导意见中合法面积认定的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哪个为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g8493(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11-21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