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有户口迁移证,而且户口已经被迁入地接受,能在迁入地分到土地吗?另外,这算是外来户吗?
有户口迁移证,而且户口已经被迁入地接受,能在迁入地分到土地吗?另外,这算是外来户吗? 我妈妈是A村本地居民,我爸爸和妈妈1991年结婚,结婚后爸爸妈妈都生活在A村,妈妈的户口也并未从A村迁出,我出生在这个村,户口也在这里,1998年我爸爸老家因受到自然灾害,所以将户口在老家销户并从老家迁到了A村,当时就办好了户口迁移证,A村也接受了。98年抗洪时期爸爸也在村里出了不少力,履行了作为村民的义务,在村子里也有选举投票权,可是在2004年村里重新分地的时候并未分到田地,现在村子拆迁,村委会以我家是外来户为由,在村里也没有土地,不给我们家土地补偿款,请问村委会这个说法正确吗?我们家算得上是外来户吗?麻烦大家出个主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晨曦微露13……(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4-07-13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