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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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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货运公司托运单中:“托运人参加保价(保险 )运输的,应声明货物价值 ,如有破损,丢失,属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已保价(保险)货物,按投保价的100%赔偿,未声明货物价值 的,按运费的两倍确定其货物价值,”是印刷好的,格式的,发货托运时我也没有买保险(保价)。请问律师,此条款有效吗?谢谢,本人联系JXNDZGF@163.COM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江曾山(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21 10:19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保忠律师
VIP
2010-11-21 10:27
条款是双方确认的,不违法就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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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21 10:30
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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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21 14:31
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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