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醉酒打架
醉酒打架 昨天夜里,两个互相认识的人在一起喝酒,醉酒后打架,对方先动手的,我还手了,不过我并没有打他,只是把他按在地上。 然后我起身走了,那时他还能站立,并对我挑衅。等我走出500米左右,我给他打电话问他到没到家,他说脚骨折了,不能动,现在要求我赔偿医药费2-3万元。
请问这样的事情通常怎么处理?我现在怀疑对方有讹诈嫌疑。他说脚是我弄骨折的,但我却没有打,该怎么鉴定?当时无外人旁观,事情经过该怎么取证?
如果我想证明我是自卫反击,需要什么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100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1-21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