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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员工与私企纠纷
员工与私企纠纷 我们本是国企单位后来公司改制,改制后被私企收购,当时签了五年合同现在合同未满,企业以设施更新改造为名,让员工选择两条方案:
一、现在不许上班,每月给交社保另给支付240元生活费,直到2012年合同期满。
二、给一万元钱补偿,公司不再负担员工所有义务。
现在员工要求继续上班,或多给一些生活费或者补偿费,合理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雪梅320(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11-20 19:4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1-20 20:02
合理,公司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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