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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摩托车在非机动车上逆向行驶撞伤非机动车行人

摩托车在非机动车上逆向行驶撞伤非机动车行人 地点在上海中环附近我方59岁骑自行车行人在自行车道上正常行驶,一辆沪C拍照摩托车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直接撞向骑自行车的人,当场报110,摩托车肇事方负全责,另外按照规定沪C拍照摩托车应该不能行驶在外环以内,去医院看完之后结论是造成受害方脚趾骨远端骨折,至少一个月脚部不能负重走路,并且以后会有后遗症如走路会一直疼痛和关节炎,另外59岁骑自行车的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对目前和今后一系列问题和后遗症,请问我具体应该追讨哪些补偿以及范围。我提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包括我请假陪同看病和护理的时间,以及今后请护理人员的费用),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拐杖辅助器材,造成后遗症今后看病的费用等,具体下一步该怎么追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asyto……(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4-07-1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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