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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丈夫赠与妻子一半产权已经公证但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能不能撤销

丈夫赠与妻子一半产权已经公证但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能不能撤销 男方全家事前知道女方有心脏病。婚前男方父亲全资购房写男方名下,女方明知其父反对的情况下,多次以心脏病为由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男方无奈争吵同时考虑到其身体原因,在其父亲不知情之下签署了赠与女方一半房产的协议并经公证,目前还没有加名字也没有进行任何过户。现双方感情破裂,女方以心脏病要挟男方如果离婚要全部房产,男方不同意,并且想要撤销赠与行为,保住父亲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布袋兔儿(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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