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现在辞职离开了南京去了青岛,房子一分钱都没有,但是房子有女儿的名字,怎么能要回来属于她的那一部
可以起诉要求按比例分割房子
如果房子有你女儿的名字,你女儿就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可向法院诉讼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