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获得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实行货币补偿强行收回
这是可要求补偿的
1、属于政府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鉴于政府已经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开发商,你只能要求返还土地出让金、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
2、建议先与政府协商谈判,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不用理会。
你好,可以起诉的,政府主管部门这样是不合理的。
你好!可直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直接起诉法院解决
你好,及时起诉法院解决
你可以起诉政府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及时起诉要求其补偿你们的实际损失。
建议和政府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本人为达州本地律师,欢迎详询。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登记,你是可以拿回自己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对方已经通过拍卖的方式办理了过户手续,只有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实际损失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经诉讼程序维权。
政府的行为不合理,可以依法拒绝,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