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
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 我应聘了一家公司,公司出具了一份就业协议要我签,但就业协议不是应由学校出具的吗?公司的这份协议对我有什么约束?协议内容就是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就业政策,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通过对甲方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服从甲方安排。
二、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工作岗位和待遇,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
三、乙方毕业到甲方报到前,首先到正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甲方不予以录用。
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若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由违约方承担2000元的经济责任。
未经协商,单方面不得变更或中止协议。
五、根据青岛市就业政策规定,可以为本科生以上人员办理落户等接收手续。
六、因青岛市就业政策规定只能接收本科以上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所以甲方不能为专科生办理落户等接收手续,但其它手续(劳动合同、保险等)甲方都应为专科生办理。(注:专科生接收流程依据《关于接收非师范类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100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ingte……(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1-20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