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未成年人被告砍伤原告,致原告右手受伤,伤情鉴定为十级,请问赔偿金应该怎么赔
未成年人被告砍伤原告,致原告右手受伤,伤情鉴定为十级,请问赔偿金应该怎么赔 未成年人被告砍伤原告,致原告右手受伤,伤情鉴定为十级,请问赔偿金应该怎么赔。被告已支付医疗费18000元,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667.91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误工费13035.60元,营养费360元,护理费1535.72元,伙食补助费360元,交通费400元。请问这样判是不是合理,主要是误工费是不是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bbb3……(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4-07-08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