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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亡遗孀未享受抚恤金、困难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导致年老生活无来源,怎没办?

工亡遗孀未享受抚恤金、困难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导致年老生活无来源,怎没办? 我的爷爷,1971年在甘肃省窑街矿务局煤矿工亡,当时,窑街矿务局没有给我的奶奶处理抚恤金、困难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口头答应到55岁给抚恤金。我的奶奶是农民没文化,不懂政策,当时仅给我的爸爸处理了抚恤金,就把事故处理了。由于丧夫的打击和沉重的生活负担,使我的奶奶患上了风湿病、胆囊炎、压高血心脏病,过早的失去了劳动能力,在乡邻和亲戚的帮助下勉强度日。后来多次我奶奶多次去窑街矿务局申请供养抚恤金,均遭到拒绝。回答是:谁答应的去找谁,你的事情已解决,不能再追补,这个是省委的政策。但据我们所知,发生事故的95%的都是50岁以内的,有的遗孀都解决了工作,配偶到现在抚恤金都有,而且600多元/每月,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的奶奶没有抚恤金。这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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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36230……(甘肃-武威)
提问时间:2010-11-1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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