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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三人殴打致伤
被三人殴打致伤 本人于2010年11月10日晚19左右,在本公司宿舍前因宿舍问题,与本公司打料房员工李某某发生争吵,后在厨房动起拳脚,李某未伤,我却被其咬伤左手食指。被在食堂吃饭的员工拉开,李某欲拿菜刀砍我,我被人推出厨房。然后我在门岗上逗留了一会,然后返回了办公室,当时办公室主任褚某某和车间员工杜某、李某某都在,李某某也没说什么。我以为李某没伤,事情过去就算了。谁知道在我进入办公室不久,李某被车间主任朱某喊了出去,然后车间技术员董某某进来问我刚才打架怎么把朱某某(车间员工,系车间主任朱某的妹妹)的脚弄伤了。当时我也没多想,谁知道朱某和李某某两人进来后,就伙同董某某对我进行殴打。褚某某和杜某均系女子,没有拉开他们三人,后经法医鉴定,我系轻微伤。但是在我进医院的时候,他们说李某某手部韧带断了,在菏泽无法治疗,需要转院去北京,后经联系转院至济南某医院。中间只是公司老总曹某某和汤某某两人来回跑,我们都不知道对方伤势如何。现在李某某韧带已经接上,而且度过了危险期。李某某家人以在济南医院费用高要求转院到他们老家,而公司老总说此事公司不管,要我们两家解决。试问我现在该如何做?(以上不是很详细,请专家给与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ha……(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0-11-19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