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咨询一个离婚案件。
咨询一个离婚案件。 各位律师,你们好。女方离家三年,一审时候,我拿出所有证据,女方不同意离婚。在婚内女方和女方家庭骗我,男方是公务员。我工作十几年都工资,奖金全部交由女方(女方离家出走后工资本我拿回来了)。我与女方婚内购买了一处房产,女方为了转移我们共同财产,买房的时候说15万元是女方跟女方父母借的,要男方打下借条,后来男方通过法院调查令,查出这15万元是女方名义存在银行的订期存单,女方父母并没有15万元钱借给我们。后来女方为了得到这套房产,用小孩欺骗男方,说你把这套房产过户给我,我就把小孩带回家,事后男方又一次被欺骗了,房产过户了,女方并没有回家并不让见小孩。请问律师们,这15万元,虽然男方写下了借条,但不是事实。1、、男方拿到银行调查凭证关于这15万元是从女方帐户提的钱请问这算共同财产吗。2、男方过户了房产给女方,当时因为婚内不好过户给一个人,男方被房管局要求写下放弃产权,现在男方是否以录音作为佐证,房产首付款是男方支付,贷款也是从男女双方公积金上代扣有代扣明细,还有现金15万也是从女方订期存单上提取(男方工资本交由女方处当时)。但是男方过户时候有录音,证明是为了这种婚姻我不想再要下去。这全是欺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信息情况简报(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4-07-08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