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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人身伤害类

人身伤害类 我在公司营业厅正在上班 ,属于文职,缺因为公司技术员工开叉车操作不当撞了公司营业厅玻璃,被玻璃碎片割伤,导致脸上留下一条4厘米长的伤疤。医疗费公司已经支付,关键是脸上的疤痕对以后的工作生活会有影响,公司表示给我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工伤鉴定结果没达到赔偿等级,我可以以人身伤害 为由起诉吗?如果可以起诉,那么被起诉对象是公司还是伤我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43525……(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4-07-07 21: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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