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
诉讼需要专业知识,经济许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这种情况下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支持你的可能性不大
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的两个问题其实都是对你的诉请即被告侵犯了你对你父亲死亡的知情权以及由此产生的遗体瞻仰、告别、吊唁权等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首先被告系你父亲的二婚,那么被告是在你父亲患病后自然成为第一监护人,其次,对你父亲去世你主张的知情权是应该有你举证证明的,也就是说你要拿出证据证明被告未通知你,这个其实是很难证明的;其次,针对你的第一个问题,即便被告承认你父亲在远迁海南期间患病,也不能证明被告与你父亲的远迁是背着你进行的,且即便是背着你进行的,被告已于你父亲登记结婚,其自然成为了你父亲的第一监护人,并没有非告知不可的义务;
事实上,侵权案件一般以发生实际侵害结果为原则,你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很大的举证困难的问题,关于上诉的问题,上诉是你的权利,是可以上诉的,但以你目前说明的情况来看,上诉的结果并不乐观,虽不乐观,但我个人还是建议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