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该怎样维权?
我该怎样维权? 我于2012年3月入职山西省合联致美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的出纳兼库管,公司是广州臻稚丽贸易公司沥美川牌化妆品的山西代理。我于2013年5月开始使用沥美川牌化妆品,10月起脸上开始出现红、肿、刺、痒、痛等症状,厂家把这个症状称作代谢,继续使用产品到14年1月时红肿消退了,脸上、脖子上出现了肤色不匀现象,即黑一块、白一块的。脸上表现为色素沉着,脖子是色素脱失。3月去省人民医院检查,大夫诊断为白癜风。5月家人到公司讨个说法,老板在没有点库的情况下,强行把库房钥匙收走,让我休息。明确告诉我,因为我是用员工价买的产品,又是她的员工,所以公司不会对我负任何责任。发信息给公司员工说出现任何意外,后果有我负责。6月朋友介绍最好的皮肤病医院----解放军空军医院检查,结果还是白癜风。我花了几万元钱,受了几个月的罪,把脸用成了白癜风,老板还这样对我,天理何在!良心何在!到现在为止,4.5月份的工资还没有给我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1300……(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4-07-04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