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苏州地区。我想问我们是拆迁安置户的3月2十6号刚分到房子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那是当然不合理的
按合同约定办理。
您好!这样是不合理的,装修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对不和您要求的地方尽心补救,或者扣除其部分的装修款。另外,未完工不能要求您进行结算。对于装修质量和装修款,您可以与装修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建议您诉讼解决。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做法律指导,以便您更快、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不合理